1.张家港市(保税区、金港街道、后塍街道、德积街道除外)范围内2024年4月26日(含)之后设立的内资有限公司,自设立之日起60日内可申领一次公章刻制补贴。

    2.补贴金额最高为150元/户,公章刻章费用不足150元的,按实际支出结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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